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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公告要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该规范不一致的,以该规范的规定为准。公告同时废止了32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法规标准部整理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其中6项与化工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中废止的条款内容,供广大读者参考。
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废止的强制性条款
二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废止的强制性条款
三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废止的强制性条款
四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废止的强制性条款
五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废止的强制性条款
六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428-2021废止的强制性条款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赵膺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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