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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实施方案》提到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与污水资源化利用是什么关系?有什么特点?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
工业废水中的污染物成分和性质与城镇、农村生活污水相比有显著的差异,主要特点包括污染物成分复杂、差异大,污染物浓度范围宽、波动大,难生物降解性和毒性污染物种类多、浓度大等,因此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废水的特点,分质收集、分类处理、分步回用。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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