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关于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事宜的通告

来源:世展网 分类:会展行业资讯 2022-10-27 17:03 阅读:14493
分享:

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于今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3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开幕,其中:

线下展举办规模及展期设置将综合疫情形势、防控要求及展位需求等因素确定。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3月16日—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开放时间与线下展保持一致(如不举办线下展,暂定10天,即4月15—24日),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02展出内容暂按现有16个商品类别开展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如后续新增展览题材,另行通知。03申请起止时间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

即日起—11月15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

即日起—11月20日04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

(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后,请与所属交易团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品牌展位

第132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3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

如确认按原对应展区与数量申请品牌展位,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所属交易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需增加展位,请在对应展区申请一般性展位,届时将在品牌展位粘连一般性展位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一般性展位

请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其他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所属交易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3届广交会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请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参展申请,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所属交易团审核。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通告全文附件4。

05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在“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后登录广交会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企业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四)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详见通告全文附件4第四点。

2.其他展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线上展相关退展约束机制,另行通知。

(五)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06特别敬告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如企业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默认同步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

(二)“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告。

以上为参展申请通告正文部分,如需了解通告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

!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来源于第三方或网络信息,转载目的在于分享和传递行业信息,不代表本公众号认可其观点,内容仅供参考。本公众号转载的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部分内容推送时未能标注原作者的,请及时与本公众号联系;内容如有侵权,请及时通知本公众号删除。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广交会展馆享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外贸中心)

X
客服
电话
13924230066

服务热线

扫一扫

世展网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销售客服

门票客服

TO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