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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2022-2023年湖北省综合能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2022-2023年湖北省综合能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SC-22HNGS021610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汇能2022-2023年湖北省综合能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计划建设的综合能源项目包括充电桩及充电桩配套的光伏、储能,总装机容量约100MW,其中充电桩容量90MW、配套光伏容量5MW、配套储能容量5MW/10MW·h。
中核汇能(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代为管理的公司和下属项目公司签订具体项目合同,最终建设地点、数量等相关条件以项目实际落地情况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公共电网接入及用电报装、全部设备与材料采购(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除外)、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施工工作、验收、工程保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新建充电桩、车位线、车辆限位桩、充电场站配套办公用房(集装箱)、消防以及照明、雨棚、监控等辅助设施,同时包括相关的全部土建沟道及设备的土建基础,相关匹配的10kV 电源、0.4kV 配电柜等系统均同期建设,充电桩采用砼基础安装等。包含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电力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包括根据充电站规模,配置符合电网公司要求的高压开关房和(或)环网柜)、充电站场地设计、施工等达到使用功能和正常运行要求的一切内容。
(2)配套光伏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除外)及全部土建及电气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3)配套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及全部土建及电气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消防报建及验收、组织协调并网验收、并网调试、启动及试运行、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4)与综合能源项目相关的如下内容(如有):
1)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接入、质监、防雷、消防、劳动卫生、安监、计量、城管协调、临建手续等;
2)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二次安防评估、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3)承担本项目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4)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5)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安装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综合能源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
2.6计划工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具体建设项目的计划总工期均为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上线运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专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试)三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拟派的EPC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3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业绩中需包含充电桩项目或光伏项目或储能一体化项目)或电力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3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业绩中需包含充电桩项目或光伏项目或储能一体化项目)工程或电力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且在与项目公司签订具体合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独立完成的综合能源项目(项目业绩中需包含充电桩项目或光伏项目或储能一体化项目)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汇能2022-2023年湖北省综合能源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8月30日17时00分2022年09月05日17时00分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01368785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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