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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中东欧博览会”)是我国面向中东欧国家的唯一国家级展会,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增进友谊、扩大合作、共谋发展的重要平台。
中东欧博览会源于2013年11月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发布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并于2014年6月8日至11日在宁波举办首届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展。经过多年发展,2019年3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展会更名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
上一届博览会于2023年5月16日至20日在宁波举办。博览会以“深化务实合作、携手共向未来”为主题,共举办22万平方米贸易展览和27项重要活动,匈牙利为主宾国,江苏省为主题省,博览会实现了交易超预期、签约高质量、机制性成果多的积极成效。经贸主题更突出,到会专业采购商1.5万名,观展人数12.6万人次,中东欧商品采购订单105.31亿元,均创历年新高。
为扩大我市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深圳与浙江及东部沿海地区乃至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往来与合作,现拟继续组织深圳展团参展本届中东欧博览会,邀请有关企业和机构参加。有关参展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时间:
时间:2025年5月22日-25日
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二、参展展品要求
本届中东欧博览会深圳展团参展展品以家居用品、餐厨卫浴用品、文具礼品及户外休闲用品为主,请相关类别企业报名参展。
三、展位情况
展位配置:一桌三椅、普通照明、一个220V电源插座、二盏射灯、一块中英文公司楣板、铺设地毯。
四、参展费用
按组委会收费标准,每个展位收取人民币8,000元。按照《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规定,深圳参展企业的展位费有机会申请部分资助,具体以申报审批后市商务局公布为准。凡是深圳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产品符合展区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展,现按全额标准收取展位费,待我单位统一协助申报资助费用到账后,再按公布的资助标准统一返还资助费用。
五、报名办法
(一)凡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产品符合展区要求的均可申请展位。
(二)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2025年4月8日前将《参展申请表》发邮件至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三)请参展企业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纳税证明(国税)加盖公司公章后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进行审核、备份。
(四)报名企业在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我单位会按要求,向主办单位申报参展企业资料。按要求一经申报不能更改,所以报名企业经我单位确认参展并支付展位费后,不能退展。
联系人:高小明、陈宇、李斯、李玉明、邱作梅
电话:、、、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大厦7楼709
特此通知。
内容来源于:经贸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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