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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水处理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业科技创新实力和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和科技部《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化工学会的工作安排,中国化工学会工业水处理专业委员会面向水处理领域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
全年均接受成果评价委托,相对集中安排。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月28日。
根据2025年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安排,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可申报本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
2.评价对象及条件
1. 成果类型:实现中试生产、完成工业化应用实验或已实现工业化应用的项目。对重大科研项目具有显著指导作用的基础研究和理论研究成果,可视同科技成果申请评定。
2. 成果种类: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新设计、新技术集成、应用基础研究等。
3. 专业类别:水处理相关专业类别。
4. 申请评价的科技成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成熟并具有创新性;
(2)技术性能指标在国内外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3)不存在科技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署名、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5. 根据国家有关科学技术保密的规定,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项目,中国化工学会不予受理。
3.工作程序
1. 计划申报如有申报本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需求的单位,请于2月8日前提交“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成果评价计划申报表”(附件1),。
专委会将根据申报材料情况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并协助学会组织开展成果评价工作。
2. 评价材料提交及初审
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应按照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附件2),填写《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3),准备成果技术文件和支撑材料,并于“期望评价时间”前15天提交材料。
中国化工学会进行初审认为具备评价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注:所需附件材料请于专委会联系。
3. 组织评价
中国化工学会根据情况与申请评价单位、专家确定会议时间,并组织召开成果评价会。
4. 发放评价证书
申请评价单位填写《中国化工学会科技成果评价证书》(附件4),中国化工学会制作评价证书并发放。
4.评价材料要求
评价材料主要包含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及附件,主要材料如下,详细要求参考附件2“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
1. 工作总结报告;
2. 技术研究报告;
3. 科技查新报告(近一年内由具有科技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出具);
4. 安全风险及环境评估报告,测试分析报告等;
5. 应用证明和用户使用报告(由业主或成果使用单位出具);
6. 技术经济分析(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7. 知识产权分析;
8. 其他证明材料。
5.联系方式
中国化工学工业水处理专业委员会:刘国晶:899(微信同号)
邮箱:
明云峰:986
附件
中国化工学会工业水处理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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