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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推动广州市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关于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穗府办规字〔2020〕2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挂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广州将以汽车产业“三横、三纵、三核”为发展重点,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车之城”。“三横”指EV(电动汽车)、RV(自动驾驶汽车)、HV(燃料电池汽车)。“三纵”指乘用车、商用车、公用车(公用领域用车)。“三核”指核心技术、核心部件、核心平台。
2027年全市实现汽车产量超320万辆
根据《意见》,到2027年,广州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在产业集群上,全市实现汽车产量超320万辆,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产值超6700亿元,基本形成以乘用车为主,商用车、专用车协同发展,燃油、混合动力与新能源技术并行提升的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在新能源汽车上,全市实现新能源汽车产量超150万辆,培育1-2家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50万辆的汽车企业。纯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初步商业化应用。
在智能网联汽车上,L2(含)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新车占比超过80%,L3(含)以上级别新车占比超过20%,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投放车辆达1万台,全市全域开放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
在汽车零部件产业上,初步形成较完备的汽车电子产业供应体系,全市整车与零部件产值比达1:0.5,配套能力涵盖内燃动力、混合动力、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条体系。
新上市新能源量产车型最高奖励5000万元
《意见》明确了八大主要任务,其中一项是加快智能电动转型,多赛道并行发展。
广州将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推动整车向新能源化、智能化转型,支持新能源(含混合动力)新车型加速量产。对于新上市的新能源(含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量产车型,按不同品类给予每个车型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亿元。对以上新车型首个完整年度销量超3万辆的,每个车型分档次给予不超过1亿元推广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上限1亿元。鼓励相关区给予配套奖励。
在深化跨界融合上,《意见》提出探索汽车与低空互促。对新上市飞行汽车,在车型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车型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广州将加快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对开展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示范运营车辆的封闭场地测试费用和车型认定检测费用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探索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乘用车、商用车规模化生产,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L3自动驾驶及以上级别的车型,按照每个车型1000万元给予整车企业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自主开发自动驾驶基础车型,L4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车辆销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按照每个车型给予整车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
此外,广州也将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
完善全周期创新体系,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也是主要任务之一。在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积极筹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汽车安全检测中心,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飞行汽车等前瞻领域试验的研发与验证。
构建“432”产业发展格局
《意见》提出,优化空间布局,大湾区集群提质增效。
首先是构建“432”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建设番禺、花都、黄埔、南沙4个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和增城、白云、从化3个零部件产业园,推动广清、广梅产业园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汽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强与肇庆、湛江开展汽车零部件产业合作。
对新投资2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市财政对新建生产线3年内生产的整车数量,按最高50万辆分不同档次分别给予不超过5亿元补贴,鼓励区财政给予配套支持,市、区财政支持比例不超过1:1。
在建设汽车特色产业园上,《意见》提出支持汽车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完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汽车销售、汽车金融等产业链功能,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座舱、域控制器、智能底盘、智能传感器等汽车电子领域特色产业园,市财政对每个特色标杆工业园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意见》也明确加强穗港澳三地在汽车研发、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吸引国际汽车人才来穗发展,持续吸引外商投资。争取广深佛莞惠等湾区城市强化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互认、基础设施共建等战略合作,打造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
建设汽车出口生产基地
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汽车出口跃升,《意见》提出建设汽车出口生产基地。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设立海外研发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完善海外营销和服务体系,支持整车、经销商及零部件企业与汽车贸易和出口企业协同出海。鼓励整车企业根据不同地域喜好加快开发出口车型,对于取得国外产品准入资质的车型,给予每个车型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
同时,《意见》明确打造国际汽车贸易中心。畅通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物流通道,依托国际海运、中欧班列通道资源,做大汽车出口贸易规模,将广州打造成为整车和零部件出口集散地。加强与海外检测机构对接、标准衔接、结果互认。支持第三方机构搭建汽车出口服务平台,牵头研究国际市场汽车准入条件、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围绕出口新车型上市、关键核心技术发布、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等主题,在海外举办专项活动。
促进汽车出口的同时,广州也将打造特色汽车文化。《意见》提出,积极谋划汽车重磅赛事、“超顶流”汽车国际论坛,提升广州国际汽车展能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评选活动。壮大汽车改装市场,培育汽车改装文化,鼓励整车企业与个性化设计企业合作,打造“四个最优”(最优底盘、最优上装、最优平台、最优服务)专用车品牌,扩大高品位、个性化汽车改装消费。对于年销售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汽车改装企业,市财政按不超过其改装汽车销售额年度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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