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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公共卫生、网络和数据安全等15个重点领域制修订公共安全国家和行业标准300项以上。
正值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11个部门联合印发安全领域新文件,充分彰显了我国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坚定决心,通过制定和实施高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展现了国家对于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和伟大壮举!
在这次《指导意见》中,与安全风险管理产业紧密相关的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快标准供给:针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短板弱项,迅速建立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确保关键领域标准的及时供给。政策与标准协同:鼓励政策制定时引用相关标准,确保标准与安全政策同步部署、推进和实施,形成政策与标准的良性互动。跨部门协作:推动建立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实现跨部门、跨领域、全流程的快速联动和协调推进,形成标准化工作的合力。二、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数字化融合:深化数字化技术与安全标准的融合,提升标准的数字化水平,为安全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数据资源整合:持续整合安全标准化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和综合运用,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定短板问题追踪:密切跟踪研究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标准短板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智能化升级: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相关标准的研制,推动传统高危产业的智能化转型升级。强制性标准研制:加快研制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关键产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体来说,修订安全标准将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新的安全标准将更加注重事前预防,这将有助于实现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对于安全风险管理行业而言,有更加规范化的标准制度,将能够更好地识别和控制风险,帮助行业应对新兴安全风险挑战。同时,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将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立足“大安全、大应急”系统框架,构建安全风险管理产业生态圈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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