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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61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职责、监管服务,以及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无人机到底应该怎么飞才合法呢?
问
合法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哪几类?
答
《条例》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按照空机重量、最大平飞速度、最大飞行真高等性能指标分为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在日常使用中,首先要确认自己无人机所属的类别,因为不同的类别,对应的飞行空域、驾驶执照资质、强制保险投保、飞手民事行为能力等管理要求各有不同。
问
无人机可以在哪些范围合法飞行?
答
依据《条例》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七)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八)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问
应该怎样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答
除《条例》第三十一条另有规定外,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飞行活动已获得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起飞。
微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以外的适飞空域真高(即垂直于地面的实际高度)50米以下,轻型、小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在真高120米以下,进行飞行活动,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问
怎样取得无人机操控员执照?
答
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当符合一定准入条件(《规定》第十六条)要求,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红豆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观部门规定的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控证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且应当由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问
怎样确保无人机安全飞行?
答
当前,无人机的应用越来越广,它体积小、飞行高度低、飞行频率高,非常容易发生风险事故。
警方提醒:使用无人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航空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适飞空域内飞行,所有者需要完成实名登记、报送识别信息(微型无人机除外)2个步骤;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所有者需要完成实名注册登记、报送识别信息、投保责任保险、取得操控员执照、飞行活动申请、起飞确认6个步骤。上述步骤均可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
起飞时,严格遵守空域要求,在合法空域内飞行。航拍时,熟悉掌握飞行空域周边状况,密切关注信号状况,保障信号连接稳定,避免因障碍物而导致碰撞失控,降低飞行风险,还应注意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飞行禁止性规范,如飞行期间不得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确保安全飞行。
问
群众发现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如何处置?
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无人机违规飞行,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本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单位。对空中不明情况和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在条件有利时可以对低空目标实施先期处置,并负责无人机违规飞行落地后的现场处置。
问
无人机违规飞行将受哪些处罚?
答
违反《条例》有关无人机设计、生产、进口、维修、投保、实名登记、飞行等事项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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