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展品承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世展网 分类:会展行业资讯 2022-02-11 18:19 阅读: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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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展品承运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经谈判及评审,择优引入4家出口展及3家进口展承运服务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交会展品承运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前审

四、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出口展承运商为国内参展商、组团单位、集货物流商等服务对象提供展品搬运、装卸、运输、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机力装卸搬运、包装物寄存、展品“点到点”运输、展品回运及叉车(含司机)租赁等服务,以及邀请方需要的其他服务。

进口展承运商为境外参展商、展团、贸易促进机构等参展主体,组织提供境内外展品运输、报关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进口展备案,境内外的展品申报、清关、运输,口岸和展馆现场展品装卸搬运、仓储、包装物寄存等服务,以及邀请方需要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期:2年(第131届至第134届广交会)

(三)服务范围:广交会展馆馆内

五、资格评审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出口展承运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接装卸、搬运、仓储等相关物流服务的经营范围。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信息。

(4)拥有一支从事物流运输的相对固定的专业管理人员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组织运作的总负责人、副总负责人、安全生产员、防疫专员、调度员、馆长等各类管理人员(以上岗位不可兼任),人数须达到10人及以上,这些管理人员应是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已由申请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5)承诺响应本项目可投入物流信息系统及相关应用(App、微信服务号、小程序等)。

(6)承诺响应本项目至少可投入自有或租赁叉车(3t至5t)20台(合同期内逐步减少内燃叉车使用、配置电动叉车不少于2台)、货车(12.5m以下)4台、液压车(载重1t以上、叉齿长度1.2m)40台、手拉车(1.5m*0.8m)150台、地台板(1.8m*1.8m)200件,管理人员10人,搬运工150人,仓库1000平方米以上。

(7)承诺响应本项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为工作人员、机动车辆或工具设备造成第三方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投保(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000元),配备满足作业使用需要的安全工具,包括安全帽【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2811-2007),有出厂合格证标签或安鉴认证,且在保质期内】,以及安全绳、反光衣;配备满足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杀消毒用品、用具等防疫物资。

(8)承诺2020年至2021年的作业中无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9)承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违法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处、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参与申请采购。

2.进口展承运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接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贸易运输代理的经营范围。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信息。

(4)拥有一支从事物流运输的相对固定的专业管理人员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项目组织运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员、防疫专员、报关员、馆长等各类管理人员,人数须达到5人及以上,这些管理人员应是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已由申请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5)承诺响应本项目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为工作人员、机动车辆或工具设备造成第三方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投保(第三者人身伤亡每人每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000元),配备满足作业使用需要的安全工具,包括安全帽【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2811-2007),有出厂合格证标签或安鉴认证,且在保质期内】,以及安全绳、反光衣;配备满足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杀消毒用品、用具等防疫物资。

(6)承诺2020年至2021年的作业中无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承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违法行为而被政府或项目业主宣布取消竞投资格,没有被有关部门查处、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参与申请采购。

(二)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需按照以下顺序编制资格评审申请文件,并制作目录,标注对应页码,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1.封面。

2.目录(含页码)。

3.申请人联系方式,包括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申请人全称(盖章)、联系人等。

4.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信用记录的截屏打印材料。

7.按附件1《资格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顺序和格式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固定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清单及相应社保单证复印件;(3)项目投入承诺;(4)近两年(2020年至今)申请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5)承诺书。

(三)资格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评审采用合格制。

2.审查标准: 

(1)评审小组按附件2《申请人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评审项目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所有评审项目要求的才为合格的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采购。

(2)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名称已经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

(3)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申请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邀请单位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四)拟邀请参加采购的单位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评审单位参加采购。

(五)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 A区A层1+006

(注:因广交会大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申请人须事先与邀请方取得联系方可进入大院范围。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20-89139530)

截止时间:2022年2月14日16时

(六)资格评审小组人数

资格评审由评审小组负责,该评审小组由 5人组成。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A区A层1+006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39530

邮箱:rory@cftc.org.cn

六、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将在以下媒介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ftc.org.cn);

(二)广交会服务微信公众号(ID:cantonfair_org_cn)。

七、采购监督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纪检监察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9138517。 

附件:1. 资格评审申请文件格式       

           2.申请人资格审查表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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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外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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